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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躲在时光缝隙里偷窥你

时光之里皆是你 · 柒味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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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有一种爱叫做放手,那一定是自我安慰的借口。

我想把头发养长不吹晚风不喝烈酒不再想他,把自己收拾干净也学会微笑。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气息。
我们都没有想到,所有人的话对希晨都不起作用,此日晚上居然被罗天翊的不正经征服了,那时候的我有一百个感谢天翊,感谢他将希晨逗开心,尽管那或许只是暂时性的。
“这下子你该放心了吧,爱哭的傻瓜。”苍南为我抹去不知何时冒出来的泪水,两手抱着我的头转向另一面,“现在你行好好的享受幸福了吗?可以没有压力没有负担的表现你的开心了吧?”
“嗯嗯,这段时间委屈你了,苍南你真好。”我靠在他的肩膀上盯着满天繁星,昨日还下过一场大雨,此日星星又出来了,我知道第二天肯定是一个好天气。
自从希晨和昊然出事以后,我就一直不敢和苍南走近,害怕她看着我们亲密无间会心里不舒服,心里受刺激。
希晨和我不一样,她的难过她的不开心众多时候不会表现出来,然而她的心思缜密,很是敏感,经常看见一点不相关的事物就会联想到她和昊然的感情,红了眼眶却还是掘强地笑着说没事。
于是更让我不敢动身离开她不敢让她一人人胡思乱想。
“可是这样也不是办法啊,治标不治本是不行的,我们还是得想个办法让她开心起来啊。”苍南的话说中了最根本的问题,于是我们一群人想了众多办法,但还是不见效,直到此日入夜后天翊跟随苍南一起过来我们班上,坐在希晨旁边听她说话,两个人聊了一个多小时还不舍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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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北末,我问你个事呗。”苍南陡然转移话题,吞吞吐吐地说,眸子也躲躲闪闪的,他很少会这样,除非是心里面有心事。
“怎么啦还扭捏上了,你以为你还是十八岁的小姑娘吗?”我捏着他的脸,嬉笑着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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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他,也在这里吗?我昨日好像看见他了,下大雨的时候。”他小声地问。
“对啊,他半年前就来这个地方了,就在南城那边的一人车子城里工作,听说现在和别人合租了房子,我还没有去看过呢,改天我们一起去看他吧。”我一天是关于北路的事,即刻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起来。
昨天上午下了以一场磅礴大雨,我们所有人都被困在操场上,大家都急忙往主席台上躲雨,我盯着四处奔跑的人,听着雨滴打落在地面上的声音,好久没有淋雨,这样痛痛快快的淋一场雨也不失为一件酣畅淋漓的事。
于是我驻足在雨中享受这大雨的洗礼,希晨她们在主席台上呼唤我也没有反应。
这时一件衣服笼罩在我的头顶,我以为是苍南,笑着把衣服拨开,“苍南,你不以为淋雨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吗?”
“是吗?有礼了像从小就喜欢淋雨,可感冒可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哦。”清澈的嗓门穿过耳膜,那么响亮,我有多久没有这么近距离听过此宠溺的腔调。
可是陪伴了我十几年的嗓门依旧是那么熟悉,让我那么安心,我的心里也随之一震。
“北路,你怎么过来了?怎么都没有跟我提前打声招呼啊?”我惊喜地转过头看着同样被全身淋湿的消瘦脸庞,他的头发被雨打湿贴在脸两侧,让我想起了唱戏的花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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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干干净净的面容又添了几分憔悴,脸上更加棱角分明了,挤不出一点多余的脂肪。身材板正穿着白色衬衣的他俨然早就是一副大人模样,看不出少年的冲动任性,彷佛是一个处事不惊的社会高手。
他眼下浓重的黑眼圈在提醒他这些日子有多劳累,多想像一块橡皮替他抹去那些辛苦,抹去一切苦难与沉重。
从小就眉清目秀的北路依旧那样温和,依旧那样波澜不惊,有的时候让人以为他犹如是从另一人星球来的,就像是对凡尘俗事都看透的掘强神仙,两袖清风从容不迫。
以前我只要是不开心都会第一时间找到北路,抱着他痛哭一场,并不是他会说众多话安慰我,而是他总能让我瞬间安心,心里一下子踏实,所有的不开心都会过去,他会微微拍着我的背,哪怕是一句话也不说也能让我宁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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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算命的总说此小孩眉目清明,镇定自若,长大了一定是个成大事的人,不是老板就是大官,于是他一直被寄予厚望。
在我的印象中,他还是那样小小的瘦瘦的个子,头发要不然就是留到很长了还没有时间去剪,要不然就是剪的很短行省资金,但是我一点也不害怕他,无论他是甚么模样,我始终觉得他是那样超凡脱俗。
“不放心你就自己过来看看了,果然没有你说得那么好,还是喜欢淋雨,不会照顾自己。”北路浅笑着说,带着一点生气的脸色。
“北路,你还记得我们多久没有这样一起淋雨了吗?恐怕以后也没有机会了吧。”我呆呆地低语,像是在问他又像是在问我自己,是甚么时候长大的,是甚么时候就不再那样无忧无虑的淋雨吹风晒太阳了?
二十一岁的北路和十九岁的我在雨中静候世界的安静,时间彷佛回到了小时候,我难过的时候,我受委屈的时候,总爱站在雨中洗刷所有的不开心,那时候的北路也是这样,静静地站在我的旁边,不作声。
可是这场雨停后,我们竟然走了这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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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像是有些不开心我没有告诉他这件事,但还是微笑着说,“怎么没有听你说过啊?”
“你也没有问过我啊,然后我就给忘了。”我不好意思地回答他,然后想起说看见苍南和音蒂在玩游戏时互吻额头,她说全世界都在开他们玩笑了,就你还蒙在鼓里。“苍南,你们班玩游戏尺度很大吗?”我轻声问他。
“还好吧,我能接受的范围。”他若有所思的点头。
然后我们都很自然的转移话题,好像这也是一种笑谈。
军训结束后,我们一群人出去狂欢了一个夜晚,紧接着像是大病初愈的重度患者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哪怕早上仍然传来隔壁宿舍里的萝莉女孩尖叫声,“天呐,我又胖了一斤!怎样办怎样办?”
清风淡淡吹过浮躁的青春,久别重逢的时光是否仍别来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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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宿舍住着一人小萝莉,我无数次羡慕她的娇小身材,但是她好像还是不太满意,确切地说是十分不满意。
每天翌日清晨都有称体重的习惯,况且不明白是她的记忆力有误还是那体重电子称有问题,几乎从来就没有哪一天是没有胖个一两斤的,要是一斤还好说一点,有一天翌日清晨胖了三斤,那震耳欲聋的喊声估计整栋楼没有人是听不见的,引来无数妹子叫骂声,那是最热闹的一个早晨。
陆尔丝说以她这种只增不减的趋势不出半年就从窈窕淑女长成肥膘大汉了,但是盯着她每天都是老样子,估计是她每天翌日清晨醒来都把自己想象成一年以前的体重。
“你这话不对,女的再肥也还是个女的啊,怎么能长成汉子呢?”希晨不失单纯地认真指出她的语言错误,把我们大家都从烦躁的情绪中转为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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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四个人心血来潮决定把宿舍好好装扮一番,主要是蔡强昨日入夜后睡觉前突然发现了墙壁上一只大蜘蛛。
我以为天不怕地不怕的蔡爷竟吓得尖叫起来,还用迅风的快慢跳到了我的床上,这一系列的动作把我们所有人都惊呆了,紧接着忍不住捧腹大笑。
结果蔡强对蜘蛛的心理面积超乎我们想象,简直不敢回去睡觉,因此跟着我挤了一夜,半夜差点没把我踢成残废。
第二天她断定蜘蛛一定是由于对墙壁有浓烈的依赖感,只要换个颜色换个场景,蜘蛛一定会不适应,也就不会再来了,她满脸嫌弃地指着光秃秃的墙壁说,“你们看你们看,这么丑这么脏的墙壁,要我是蜘蛛也一定以为回家了啊,所以我一定要让它明白这不是它的家,也没有食物。”
虽然陆尔丝用不太科学的生物学给她讲述了这是个荒缪绝伦的想法,但是蔡强全数没有听进去,依然坚持她的想法,还威胁如果我们不同意的话,她就继续跟我睡。一想到昨天入夜后的悲惨遭遇,我立刻乖乖捂住陆尔丝还在滔滔不绝的朱唇,拖起希晨就跑。
然而对于墙纸的颜色,大家的意见也各有不同,蔡强想要弄成黑色的,但是我们都以为黑色太过沉重,不适合这么阳光的青春,别把别人给吓到了,说不定还以为这个宿舍住着一群忧郁症的人,而且到时候连蜘蛛都看不清了,被咬了还捉不到就惨了。
希晨喜欢粉色,可是蔡强说自己坚决接受不了粉色,每天睁开眼看见满头粉,一定会被鸡皮疙瘩淹没的。最后没有办法了,只能用彩虹的颜色,这样所有人都照顾到了,所有人都没有过多意见,但是我们的宿舍就变得十分奇怪,迈入去就犹如来到了《爱丽丝历险记》里面的画面,五彩缤纷,眼花缭乱。
装扮完宿舍后,我们去把以前拍的照片冲洗出来,贴在门上和墙壁上,陆尔丝惊呼了一声,“你们看这些像不像遗照?用来辟邪方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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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成功获得了一顿暴打,蔡强说自己向来没有不由得想到有一天会睡在这样一人环境里,千万别告诉其他人,简直太丢面子了。
“也不知道是谁偏要弄成这样的。”我们三个很有默契地异口同声开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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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拍下照片给苍南看,他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打开一人果冻塞进我嘴里,“小女孩就是小女孩,总是喜欢这种梦幻的场景,可你们这个颜色也太……”
“怎么样啊?”我坏笑着看着他,看了一眼我的表情,他咽了一口气拍拍前胸笑着说,“太漂亮啦,真好看。”
这种沉默让人感到有些不自在。
“别以为我不明白你心里在想甚么?看我的排山倒海。”我张开双手要推他,却被他灵巧躲过,瞬间跑开了。
正当我们玩得开心时,他的手机响起,就听见他连着说了几声“好的”,然后挂断了电话,他有些歉意地说音蒂的母亲来看她,邀请他一起去吃饭,今天不能陪我了。
“嗯嗯,你去吧,没事。”我笑着和他招手说再见,突然想起本来说好此日一起去看北路的,慌忙喊了一句,“苍南。”
“怎样了?”他回过头疑惑着盯着我,微笑着在阳光下回眸,那么温暖的少年,那么灿烂的他,我顿了顿向他招手,“想起早点回来。”
“哈哈,我知道啦。”他挥挥手走远,背影一点点消失,我停留在原地,想象着很多年以后的早晨是不是也可以像现在这样,他吃完早餐去上班,我走到庭院门口送他,然后他挥招手说,风很大,快进屋去吧。
我说,记得下班早点回家,我给你做你最爱的剁椒鱼头。
你听风在吹,我在等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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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宿舍的时候大家都不在,待了一会后,我起身决定自己去北路家,在公交车上盯着街上人来人往,莫名的居然有一点感慨,人世间这么多人,我们也可是沧海一粟,不管是故事多么诱人,也将会成为历史随风飘散。
那是我首次见到曲颜和她的弟弟曲祺,也就是北路的室友因为我去的时候北路还没有回到,我也没有提前告诉他,想要给他一个惊喜。
曲颜说那是他们的自己的房子,是过世的外公留给他们的,然而父母都在外地工作,因此就将多余的房子出租,也正好多个伴。
曲颜是一人温柔贤惠的女子,她和希晨有几分相像,或许是给人的感觉都是那样的温柔娴静吧,却又有几分不同,曲颜的人生阅历让她看上去较希晨成熟稳重,多了几分俗世风韵。
后来她才告诉我,十六岁就出来打拼的她最开始并不是这幅模样的,那时候的女孩很张狂,很不屑一顾,也看不起此世界,和此世间的所有人。
她的头发微卷,静静地扎在后面,穿着过膝的深红色裙子,简单的装扮看上去很朴素,然而眉眼间却透露出有故事的味道。
她的故事没来得及给我讲完,我们就得去做饭等待北路和曲祺回家,她穿上围裙的样子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母亲,也是每次做饭前都得穿上一件好看的碎花围裙,我习惯拉着围裙上的花边吵着我也要穿好看的花裙子。
你每天入夜后都会给他们做饭,等他们回来吗?我有些吃惊她的习以为常。
此时候无可奈何的她只得叫来北初把我带走,因此我总免不了一顿教训,直到有一天北路跑过来哄我。
“对啊,看着北路一个人吃也吃不好,身体怎么受得了?就想着大家还是一起凑合着吃了吧,也能让他吃上一口热乎的。”她一面熟练地炒菜,一边笑着回答我。就是那转眼间我猛然喜欢上了此饱含深情充满故事的女人,就像一人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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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北路和曲祺就回来了,无疑两个人见到我都是吓一愣,北路惊喜地问我,“你怎么不打一声招呼就来了,早知道我就请假了。”
“还不是跟你学的啊,你上次不也是这样吗?”我调皮地朝他吐吐舌头,回身对旁边一脸茫然地少年自我介绍,“我是他的妹妹,我叫北末,小屁孩你叫什么名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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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只是妹妹,”他小声地嘀咕,然而我没有在意,就听见他不满地狡辩,“我才不是小屁孩呢,我早就读高二啦,还有我叫曲祺。”
曲祺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小屁孩,以至于后来的众多年,甚至是到很久很久以后我依然以为他还是那个喜欢跟我唱反调的小屁孩,那个穿着高中生校服,斜挎背包的叛逆却稚嫩的小男孩,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成长得比我成熟。
他洋洋洒洒的头发抖落在肩头,浓眉大眼,总以为像某个九十年代的明星,却又说不出具体像谁。
曲颜很会做菜,在学校吃了半个月的我猛然吃到自己做的家常小菜顿时间觉得分外可口。
那天我们过得很开心,北路也笑得很开心,久违的酒窝浅浅淡淡,如一抹春风。他始终在夹菜给我,始终以来就是这样,总喜欢把最好的给我,很久没有见他,也很久没有看见他如此开怀大笑,这笑容里好像把所有的不快乐把所有的压力都吓跑了,只留下单纯的高兴。
动身离开的时候捡起手提电话一看,竟有十多个未接电话,都是苍南打来的,我赶紧给他回了过去,他很焦急地问我在哪里,然后叫我快点回去。
我以为有什么急事,只得火急火燎的赶回去,结果没不由得想到迎接我们的却是大吵一架。
而这一次争吵,把童话的帷幕悄悄关上,揭开那始终不愿意面对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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