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张小娥一边哼着歌一边逐个房间进行清洁打扫。
即便当家说没人住的房间一个月清洁一次就可以了,但张小娥觉得反正有时间,干脆改为十天清洁一次,此日就是她例行大扫除的日子。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气息。
由于父母早逝,再加上自己被迫卖身为奴,对于原本出身普通人家的张小娥来说,是十分致命的打击,让她一度心如死灰,看不到任何希望。
这几天,是她这整整一年来过得最喜悦的日子。
直到被当家买下后,她这才重新发现了希望。
当家答应她,十年后就还她自由身,这让她欣喜若狂。
更难得的是,当家为人真的很好,不仅让她一起吃饭,还十分支持她练武,帮她买齐了练武需要用到的器具,这让她感到无比感激。
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当家好好做事,把他服侍好。
她有时也觉得很奇怪,当家犹如没有出去做事,只是整天坐在书房里写写画画,也不知在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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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不敢多问,只好埋头做事。
等把没人住的房间都打扫干净后,张小娥拿着扫帚准备去打扫院子,这是她每天都要做的事。
来到院子的时候,她忽然听到一阵隐隐约约的猫叫声,于是循着嗓门走了过去。
到了半晌午的时候,池非像往常一样出了书房准备吃午饭。
原本此时正擦着饭桌的张小娥一见到他,很是兴奋地说:“当家当家,我拿点东西给你看看。”说完,她回身跑开了。
正当池非疑惑之际,张小娥很快就跑回来了。但见她像宝贝一样用双手捧着什么东西给他看,“当家,这是我在院子里发现的小猫,你看看是不是很可爱。”
池非发现她手里有一只黄白相间的小猫,看样子才刚戒奶没多久,两只圆圆的大眸子正湿漉漉地盯着他,既可怜又可爱。
“院子里找到的?那可能是附近的野猫生下来后叼进来养的。”
“可是我见不到有大猫在啊。”
“见你个头啊,你都用手摸过了,小猫身上一旦沾了人气,大猫就不会再要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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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样办,那它不是会被活活饿死吗?
当家,要不我们把它养在家里好不好?我会好好照顾它的。”张小娥眼巴巴地恳求道。
一只小猫而已,长大了还能顺便捉老鼠。池非以为无所谓,不久就同意了,“好吧,你想养就养吧。可你一定要教好它,不要让它到处拉屎拉尿。”
“好,好,我一定会教好它的,多谢当家,多谢当家。”张小娥抱着小猫眉开眼笑,极为高兴。
发现她这么高兴,池非有些受感染地笑了笑。
忽然,他灵光一闪,觉得可以为《仙侠》的主角纪正加一人魔宠之类的动物作为帮手,这样可以有助于推进剧情的展开。
实际上,这种给主角增加魔宠的做法在现代仙侠或玄幻小说当中行说是滥大街的套路,但在这时代却是从未有人写过的全新创意。
对于池非来说,这个时代简直就是小说界的洪荒时代。
随便把一点现代网文界的经典桥段或套路拿出来用,都会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这就是时代不同,所导致的信息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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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非觉得给纪正增加魔宠此主意挺不错的,因此决定等一下吃完饭就把这个构思加进大纲里。
“先别管这猫了,赶紧开饭去,我饿了。”
“好,我这就去开饭,不久的。”张小娥风风火火地跑开了。
吃完饭回到书房,池非首先按想好的思路调整大纲后,开始继续写稿。
他现在正在写的部分,是纪正上山学艺的另一个重头戏,试剑大会篇。
池非准备用整整一卷来写这部分,由于这个篇幅太重要了,是引发其他剧情的关键,于是需要详细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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