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关系改善的第一人好处就是室友吃饭的时候会叫他了,像刚才,傅成成就试探性的问他:“薛轶,一起去食堂吃饭吗?”
那不确定的小眼神,显然是之前没少碰壁,有点下意识反应。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气息。
薛轶正在想怎样写小说,礼貌婉拒:“我这还有点事儿,你先去吧!”
傅成成就走了,没疑惑,这才是他认识的薛某人,不吊个死鱼眼爱答不理就不错了。
薛轶则在纠结故事该从哪里展开,毕竟如何让人毒的淤一口老血也是一门技术活儿。
没多久他就想明白了,只要是自己以前的文青病越想写的,肯定毒,这是经过市场检验出来的,曾经马甲满天下,曾经挥笔成笑话,可不是浪得虚名。
读者都不喜欢怂的主角,要杀伐果断的,那我就怂,你打我,我就跑。
读者不喜欢对女人卑躬屈膝的主角,我就非情意绵绵。
讨厌绿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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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竹马的师姐被同门师兄睡了咋样?
读者不喜欢墨迹,我就大段内心描写,细致到腿毛咋了?
读者喜欢装逼打脸,睿智深沉,我非有火当场发,你干我一下,我杀你全家。
读者喜欢大圆满,我就让女主死?
你讨厌套路废材流,我非写父母双亡,苦大仇深!
你们以为他要有金手指,我便让他平平无奇,以为注定三天两灾,我非让他顺风顺水,运气好到爆,什么爽点,统统走开。
越想,薛轶竟笑成了个傻叼,激情澎湃,像是五白合体攥住了他的手,文如泉涌,恨不得写他个一天一夜。
手指啪嗒啪嗒点着手机,下笔如有神!
这是个姓韩的少年,他木得爹,也木得妈,不明白从哪儿来的仇人杀了他全家,好在有金手指,他侥幸未死,有世外高人见他可怜,带他去了一座叫做青云的山。
刚去就被欺负,师傅也瞧不上他,他自己还怂,大师姐是山上的女神,对他很好,他渐生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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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一天,他发现师姐恋爱了,男朋友不是他,比他有资金,比他帅,还比他实力强。
最厉害的是,他没有任何不满,忍的心里流着泪祝人家幸福。
别人不知道气不气,反正薛轶自己写完这第一卷入门介绍细纲,感觉还挺不爽的。
这是他入了写小说这个坑以后,好久没有体会到的顿悟状态了,越写越爽,越写越爽,这种行说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身上的感觉简直是令人欲罢不能,仅次于手扶拖拉机。
开写,时钟吧嗒吧嗒,写到师姐与师兄情愫暗生,主角垂泪,手提电话的电量不足提升扰乱了他的思绪,他才发现早就过了四小时了。
过犹不及的道理他很明白。
薛轶满足的伸了个懒腰,一回头,一张满是青春痘的瘦脸在他后面,眸子绿的发光,表情隐隐有点伤感,像是失去恋人般的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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